曾用刊名:新史学通讯
《史学月刊》是新中国创办的最早的史学专业期刊之一,已经有过将近65年的办刊历史。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,是办刊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。认真总结30年来的发展道路,并广泛听取学界同仁的批评和建议,将会为本刊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起点。
一 本刊发展的三个阶段
《史学月刊》原名《新史学通讯》,由中国新史学会河南分会主办,河南大学校长嵇文甫先生、河南大学文学院院长郭晓棠先生和史地系主人黄元起先生于1951年1月共同发起创办。1957年改名《史学月刊》。本刊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,从1951年1月至1956年12月,为《新史学通讯》时期。该时期,本刊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确立和发展,作出了贡献。解放初期,如何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,是史学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。《新史学通讯》的创办者,嵇文甫、郭晓棠、黄元起都有早年参加革命的经历,较早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,所以,他们就以《新史学通讯》为阵地,肩负起了在新中国史学界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庄严使命。青年学着张越曾经撰写过《< 新史学通讯>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》的专题论文,他说:“《新史学通讯》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贡献,进一步促进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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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刊是河南大学和河南省历史学会主办的史学专业刊物,发表高水平的史学研究新成果,尤其欢迎史学理论、史学评论、社会史、城市史、乡村史、文化史、海洋史、台港澳研究等方面的优秀稿件。
二、专题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0字。重大选题的稿件不受此限制。囿于经费,恕不退稿。
三、投稿时,请采用打印稿和电子稿同时寄送的办法。稿件一般应为A4纸(36行×36字)打印,并使用较宽行距,以便于编校。打印稿请通过EMS方式寄至“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明伦校区《史学月刊》编辑部”,邮编:475001;电子稿请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(见本页下),并请在“主题栏”中显示文章标题。
四、 稿件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。凡研究性论文均应有相关课题的学术史内容,在文中或注释中简要评析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的研究状况。完全没有此类文字的稿件,本刊不予受理。严格禁止剽窃、抄袭行为,反对一稿多投。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,十年之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。
五、文稿请参照本刊2018年以来的栏目格式进行文章题名、作者姓名、关键词、摘要、作者简介、注释(页下注)等项目的著录。其中,注释格式请参照2018年第7期刊载的“《史学月刊》中外文文献注释规范说明”处理。
六、来稿的处理结果,本刊将于两个月左右通过电子信函通知。请各位作者一定在来稿中注明电子信箱、手机号码、固定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。